上海:建立司法机关承担法治人才培养共同责任的长效机制

李治国 2025-11-29 19:27:40

11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聚智赋能    同题共答”深化院校合作推进会。

据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2023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提出“司法机关要承担起法治人才培养的共同责任”的命题。

三年来,上海法院会同各合作高校,积极实施院校战略合作协议,扎实推进高校巡讲、实务课程、实习实训、理论研究等重点项目,形成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和常态化长效化制度矩阵,高水平合作的上海样本初步成型,逐步凝聚起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互促共融的合力。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表示,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构建更加完善的协同育人大格局。把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更系统地纳入国家相关规划,推动协同育人从“地方自发”向“全国统筹”转变。二是要推进常态机制,不断提升院校合作整体效能。坚持“试点一项、总结一项、规范一项”,构建起覆盖合作全流程、各环节的制度体系,持续建强“上海院校协同育人”品牌。三是要注重示范引领,努力为全国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上海范式”。认真做好“全面推广、辐射全国”这篇文章,系统梳理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上海法院的优质司法教学资源向更多地区、更广范围的高校辐射。

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竺常贇表示,近年来,上海法院主动承担起法治人才培养的共同责任,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人才交流日益频繁,联合科研成效显著,走出了一条具有上海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子。院校合作作为培养法治人才的重要平台,既为高校提供了实践教学的优质资源,也为法院提供了理论研究的智力支持,更为上海法治建设储备了宝贵的人才资源。我们期待形成更多制度化经验,产生更多创造性举措,培育更多高素质人才。市委政法委将继续立足工作职能,一如既往地为深化院校合作、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提供更实支撑、营造更好环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一级巡视员陈睦表示,上海法院系统在法治教育人才培养方面主动跨前一步,主动担当作为,将审判资源转化为育人资源,将办案能力转化为育才能力,为上海培养法治人才作出了实质性的贡献。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教育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法学院校要自觉融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充分借力法治实务部门力量深化办学评价改革,用足用好司法系统提供的实践教学资源。各合作高校也要珍惜发展机遇,主动对接、积极作为,在深化合作中找准定位、发挥优势,推动法学教育模式创新转型,切实提升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质效。

据了解,去年以来,上海法院组织51名实务专家,赴26家合作高校开展专题讲座104场,受众超20000名师生,取得良好反响。常态化巡讲启动后,115名法官将继续走进合作高校教学一线,通过“一校一组”的讲座套餐,把司法实践的“源头活水”持续引入校园。

下一步,上海法院还将与各合作高校继续共同努力,推动院校合作从“单向输血”向“双向赋能”转变,从“逐步探索”向“系统改革”转变,从“地方试点”向“全国推广”转变,不断开创院校合作新局面,为加快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