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7 16:10:23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职业伤害保障是新就业形态人员最基本、最迫切的一项需求。随着线上经济等新业态快速发展,越来越多劳动者依托平台以灵活方式实现就业。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我国新就业形态人员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一些新就业形态人员特别是外卖骑手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易受到意外伤害。
“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来说,职业伤害保障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介绍,在制度设计上,采取不同于传统工伤保险的方式,不以是否具有劳动关系为参保前提,重点抓住订单这个“牛鼻子”,采取按日参保、按单计费等创新方式,较好地兜牢了新就业形态人员的权益保障底线。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认为,相关缴费模式符合平台经济工作灵活的特征,有利于扩大保障覆盖面,更好维护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权益。
当前,我国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取得积极进展,11家平台企业在17个省份接单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截至9月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累计参保人数超过2200万人。
根据今年印发的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2026年,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扩大到全国所有省份,并将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个行业的平台企业总体纳入;2027年,探索将其他行业的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
张成刚建议,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提升经办效能、加强技术支持,推动多方协调合作,实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各类职业伤害风险中的全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