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5 10:57:01
近期,两艘外籍船舶在霍尔木兹海峡发生碰撞,造成近2亿元损失。船东向与事故无实际联系的广州海事法院申请扣船并起诉,双方一致同意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议;2023年9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在北京开放签署,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联合国国际海事公约由此诞生……
这些鲜活案例,既是中国司法积极推动、引领国际规则制定和形成的生动体现,也是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具体实践。日前,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人民法院40年来累计受理涉外海事案件8.8万件,涉及146个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在中国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发达的海洋经济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支撑。如今,我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海运船队,建成了全球最大的世界级港口群,国际海运量占全球近三分之一,海洋经济总量持续攀升。与之相适应,我国司法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举措更全面、成效更显著。
航运是国际贸易的最重要运输方式,我国约95%的进出口货物贸易通过海运完成。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沈红雨介绍,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累计审理海上货物运输、海上保险、船舶碰撞、船舶修造等纠纷案件30余万件、内河航运纠纷案件2.7万件,有效规范航运市场秩序,促进船舶工业发展。
近年来,人民法院精准对接新兴产业司法需求,依法审理涉及海洋开发利用、海上风电工程、蓝色海洋牧场等纠纷案件,为新兴产业树立规则“灯塔”,助力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
“海上风电平台、深海养殖平台、风渔融合平台的定性,关系着船舶优先权、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等海商法特有制度的适用,对产业投资、保险产生连锁反应。”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辜恩臻说,在涉及“湾区横州号”智能养殖平台一案中,广州海事法院首次明确平台法律属性、拖航与救助平台的性质等问题,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
走向深海,风险与机遇并存。近年来,各地法院多措并举助力产业穿越“暗礁”。2022年,“福景001”海上风电施工船遭遇“暹芭”台风后倾覆,导致经济损失高达12亿元,引发各类纠纷超过30件。广东两级法院启动联合调解,协调国内外保险保赔方、制发调解建议书,成功促成纠纷一揽子解决。
在守护海洋生态方面,司法力量同样坚实有力。“人民法院与检察、海警、行政机关等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构建陆海统筹、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共治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体系。”沈红雨介绍,自2022年“两高”联合发布海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以来,人民法院共审理海洋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179件,依法惩治沉船海洋污染、非法捕捞、非法占用海域、非法采矿等污染海洋环境的行为,坚定守护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
保障船员权益是海事司法的重要职责。青岛海事法院副院长欧阳明程表示,近几年,法院积极运用“扣船+调解”解纷模式,海事司法制度与东方解纷智慧融合发力,努力让每一位船员都能充分感受到中国海事司法温暖而有力的守护。
为强化船员权益保护,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发布涉船员纠纷司法解释,为船员依法维权提供明确指引。近些年,人民法院审理的涉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涉海民生案件超4万件,追回损失达140亿元。
“现在我们做海商法研究和教学,再也不用像20世纪八九十年代时那样发愁找不到中国海事典型案例了!”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单红军表示,我国海事审判机构受理案件类型从1984年建立之初的18种增长到现在的108种。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海事审判机构最多、最完善,审理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类型最丰富的国家。
单红军认为,中国海事审判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向世界提供了海事纠纷解决的东方智慧与中国经验。“中国特色现代化海事司法体系已经基本建成,我国当前的海事法律制度和海事司法能力可以担负起服务保障高质量建设海洋强国的责任。”
海事审判队伍是我国涉外法治人才队伍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国482名海事法官中8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先后有18名海事法官成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持续加强海事审判队伍建设,一体融合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为海事审判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