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4 20:56:55
观赏鸟类可以随意买卖?购买鸟蛋、幼鸟不违法?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5个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具有警示教育作用。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田心则结合相关案例,帮助澄清纠正日常生活中鸟类保护的“五大误区”。

误区一:画眉等常见观赏鸟可随意猎捕、交易。
从典型案例可知,画眉鸟已于2021年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全面禁止猎捕与交易。因特殊情况需要猎捕的,应当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取得省级林草部门核发的特许猎捕证;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的,应当依法经省级林草部门批准;运输、寄递、携带应持有有关批准文件等。即使是以前常见的观赏鸟,被纳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后,将受到法律更为严格的保护,随意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的行为,都将有可能构成犯罪。
误区二:“三有动物”保护力度小,可随意捕猎。
所谓“三有动物”,是指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棕头鸦雀即是“三有动物”。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猎捕“三有”鸟类,应当取得狩猎证;出售、运输、寄递、携带“三有”鸟类,应当提供狩猎、人工繁育等合法来源证明。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三有”鸟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
误区三:以食用、滋补等为借口任意捕杀野生鸟类。
近年来,个别非法捕猎、食用野鸟视频在网络平台肆意传播,向公众传播极其错误的观念。野生鸟类在生态系统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每一种野生鸟类的生存都维系着生态的平衡。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非法捕杀野生鸟类都有可能破坏生态环境,触犯法律的,都要依法受到制裁。典型案例中,董某君大肆猎捕包含大量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黄胸鹀在内的野生鸟类,主要目的就是给其家人食用,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误区四:收购、运输野生鸟类幼鸟、蛋卵不违法。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鸟类幼鸟及蛋卵,会破坏野生鸟类的自然繁殖规律,导致种群数量减少,破坏生物多样性。因此,无论是野生成年鸟类,还是幼鸟、蛋卵,未经合法批准,进行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的,都有可能触犯法律,甚至构成犯罪。典型案例中,李某等人就因通过掏窝、网捕等方式猎捕野生苍鹭、灰雁等幼鸟及蛋卵,并出售给陈某范而获刑。
误区五:网络销售、跨省运输野生鸟类更隐蔽,难被查处。
随着网络和物流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拍卖、跨省空运、公路运输等方式销售野生鸟类,认为这种方式更隐蔽,不易被发现。典型案例显示,公安机关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充分发挥情报导侦优势,紧盯跨区域职业化犯罪团伙和鸟类迁飞时段,实现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破坏鸟类资源犯罪行为。
保护鸟类,人人有责。抓鸟卖鸟有红线,“五大误区”要认清,心存侥幸终难逃,切莫犯傻又犯罪。(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