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7 06:14:0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当前,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充分挖掘城市存量资源潜力,已成为破解空间制约、重塑城市动能的关键之举。
城市存量资源类型丰富,涵盖旧厂房、老街区、闲置土地、低效利用的基础设施等。存量资源的形成,有着复杂的历史原因。部分老旧建筑由于建成年代久远,功能布局难以满足现代生活需求;有的闲置土地因规划调整或项目搁置,长期处于未开发状态;一些低效利用的基础设施,因技术迭代、城市功能变迁,未能及时转型升级。这些存量资源若得不到有效激活,会造成土地和空间资源浪费,影响城市整体形象与发展活力。
这些年,不少地方积极推动盘活存量“唤醒沉睡资产”,让城市“边角料”变成“香饽饽”。旧厂房蜕变为文化创意园区成为网红地标;零散的低效用地,改建为智慧停车场、养老服务站;废弃矿区修复后蝶变为城市生态公园;改造后的老小区,让居民生活更加便捷舒适……这些转变不是简单“变脸”,也不是大拆大建,而是通过功能提升、空间优化、设施升级,使存量空间重新融入城市肌理,成为活力新源泉。
城市存量资源潜力巨大,但充分释放这些潜力需要破解多重难题。有些闲置土地权属模糊,各主体诉求不一,改造方案往往难以达成共识;存量改造前期投入大、收益周期长,单纯依靠政府财政难以为继,社会资本又因顾虑回报而犹豫不前,资金缺口也让许多项目望而却步;部分存量资源改造与现有城市规划衔接不畅,涉及多个部门、协调难度较大,规划“打架”也容易让项目“卡壳”。
有效释放城市存量资源潜力,离不开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存量资源改造应明确审批流程、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措施,降低改造开发成本,创新“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存量资源盘活项目积极性。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充分考虑存量资源的改造利用,明确其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实现与城市整体发展的有机衔接。同时,加强规划、住建、财政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破解“多头管理、权责交叉”的体制壁垒,提高审批效率。
存量资源改造不能只追求经济收益,更要回应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老旧小区改造是典型的存量民生工程,若仅注重外墙翻新、道路硬化,而忽略养老设施、托育机构、便民商超的配套,就会沦为表面工程。释放城市存量资源要把居民需求放在首位,充分听取并尊重居民、业主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释放城市存量资源潜力,是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有效盘活存量资源,有助于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让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宜游,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作者:金观平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