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7 10:30:55
9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沪深北交易所对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下称《指南》)公开征求意见。此前,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编制指南,包括首批“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应对气候变化”两个具体指南。本次修订主要聚焦环境议题,新增“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三个具体指南,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领域的实践能力,助力构建低碳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生态。
本次修订新增具体指南《第三号 污染物排放》《第四号 能源利用》《第五号 水资源利用》,体例结构基本一致,主要包括风险和机遇的识别与评估、核算流程与方法和披露要点等内容,为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指导。
具体而言,上述新增指南详细解释了相关议题的常见风险和机遇,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导致的产能限制、化石能源开采难度增加等风险,新污染防治技术的应用引入水循环利用系统降低废水排放成本等机遇,并提供了披露数据的通用计算流程与方法,如提示常见的污染物类型和披露示例,核算能源用量的具体方法和能耗计算公式、取水量和耗水量的计算公式等。
此外,上述新增指南还细化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下称《指引》)要求,明确具体信息披露要点,包括污染物排放信息、减排信息、能源总消耗量、总耗水量等具体信息披露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三个具体指南仍基于《指引》,为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参考,不增加额外强制披露要求,重点提示相关议题的主要工作流程和示例参考,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领域的实践能力,有助于引导上市公司践行新发展理念,提高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