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6 11:04:26
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据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9月8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6月27日至7月26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60人次提出的293条意见。社会公众主要就加强监测报告、规范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完善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意见建议,部分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
此次草案三审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城乡社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有关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二是完善监测报告制度,明确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负责应对工作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四是进一步明确本法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间的适用关系。(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