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6 11:04:31
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据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9月8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第二次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草案二审稿拟作修改包括调整草案篇章结构,充实国家发展规划的审查和批准、实施监督等有关规定,并在公众参与方面增加多项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表示,为更好落实宪法的规定和精神,明确人大审查和批准以及监督国家发展规划的职能,草案二审稿拟将第二章“国家发展规划的制定”分为“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国家发展规划的审查和批准”两章,将草案第三章“国家发展规划的实施”中有关国家发展规划监督的内容单独作为一章;同时增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和程序规定。
此外,草案二审稿拟增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规划的基本原则,并对我国规划体系的构成以及各类规划的定位及相互关系作出规定。
据介绍,在公众参与方面,草案二审稿拟明确编制国家发展规划应当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同时,草案二审稿拟明确,国家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等材料应当向社会公布。(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