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5 08:08:24
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因安全之需而生,更因安全之基而兴。维护地区安全是上合组织优先合作方向,在机制化建设方面不断取得丰硕成果。
上合组织诞生于冷战阴霾未散的国际背景下,为弥合地缘政治分歧、营造普遍安全环境、促进区域共同发展作出特殊贡献。从“上海五国”机制一路走来,上合组织通过互信和协商成功解决了冷战时期遗留下来的传统安全问题,并为进一步的安全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2001年上合组织正式成立时,与《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同时公布的是各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这充分体现了其作为地区性、综合性国际组织对安全合作的重视。同时,上合组织的安全合作也由传统安全领域成功转向非传统安全领域。2004年,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成立,与上合组织秘书处同为该组织的两个常设机构。
上合组织成立24年来,从携手化解共同的安全威胁因素,到推动构建安全共同体,再到践行全球安全倡议,持续丰富安全合作内涵,为保障地区安全和稳定作出卓越贡献。
创造性提出新安全观与合作理念。在成员国共同努力下,上合组织为捍卫区域和平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维护着本地区的安全、稳定和发展,有力打击了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毒品走私和跨国有组织犯罪,发展了区域合作,加强了睦邻互信关系。为共同有效应对全球挑战,上合组织创造性提出新安全观与合作理念,并成为指导安全合作的重要准则。在2012年举行的上合组织北京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后不确定的国际形势和地区面临的新安全威胁与隐患,提出在世界上建立尊重所有国家利益的、不可分割的安全空间。习近平主席2014年提出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2022年提出全球安全倡议,为人类社会通往持久和平和普遍安全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上合组织摒弃冷战思维、集团对抗,反对以牺牲别国安全换取自身绝对安全的做法,追求实现普遍的共同安全。
持续完善地区安全机制。成员国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合作、配合、交流常态化机制不断完善。首先,上合组织成立至今,已形成在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领导下的国家安全合作、防务安全合作、安全司法合作、安全执法合作四大安全执法部门领导人会议机制,在安全政策沟通、情报信息交流、跨国执法协作等专业化领域的合作不断加深,进一步形成地区间合力。其次,在上合组织框架内签署了一系列安全合作法律文件,涉及相关机构的设置与运作、防务安全合作、边境安全合作、反恐情报合作、打击毒品合作等,奠定了牢固的法律基础。最后,成功组织完成了不同主题的联合执法行动及军事演习,重点在边境执法、联合反恐、军事维和、网络安全等方面组织实施了“天山”“东方”“和平使命”等系列联合演习,演习的参与方和规模不断扩大,有效提升了成员国执法安全部门间的协作能力,对地区内的敌对势力产生了强大威慑作用。2024年,上合组织成员国“反恐协作—2024”联合反恐演习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行,集结了各成员国主管机关开展反恐力量实兵实警联合演训,是我国担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后主导的一项重要安全执法合作行动。
为世界注入更多稳定性。新时代以来,习近平主席倡导成员国秉持超越文明冲突、冷战思维、零和博弈的发展观、安全观、合作观、文明观、全球治理观“新五观”,先后提出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建设团结互信、和平安宁、繁荣发展、睦邻友好、公平正义“五个共同家园”等重要倡议,宣布中方在执法安全、经贸投资、公共卫生、人文交流、减贫等领域多项合作倡议,不断丰富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内涵和外交实践。在2021年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上,各成员国元首研究了将塔什干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升级为应对安全威胁和挑战综合中心、在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基础上设立信息安全中心、在比什凯克设立上合组织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中心、在杜尚别设立上合组织禁毒中心等倡议,以进一步凝聚政治共识、激发合作动能、发出共同声音、采取联合行动。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也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上合组织将在“上海精神”指引下,继续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为本地区各国人民创造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和谐友好的良好环境,通过有效务实合作为地区发展乃至全球发展注入更多的稳定性和正能量。
(作者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