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8 21:36:35
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7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62—267号)。指导性案例针对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对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供给的需求,编织形成个人信息数据纠纷的裁判规则体系。
近年来,APP被广泛应用,APP运营者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较为普遍,相关纠纷也日益增多。指导性案例265号就是一件涉APP经营者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最终被法院认定为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案例。
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某英语学习网站及两款APP。在未征得罗某同意的情况下,该科技公司通过线下合作体验店收集罗某两个手机号码,为罗某创建案涉某英语学习网站的账号密码,并向罗某手机发送多条相关信息。
在相关账号登录页面,罗某输入手机号、密码并点击登录,即出现若干问答界面,要求用户填写“职业”、“学习目的”、“学龄阶段”、“英语水平”等内容,不填写相关信息则无法继续登录过程。填写完成后,页面还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界面,输入中英文名等必填内容才能完成注册。
上述过程中并无“跳过”、“拒绝”等选项,亦无授权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提示。罗某以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为由提起诉讼。
“案涉APP基本功能服务是提供在线课程视频流和相关图文、视频等信息,收集用户画像信息并非其基本功能服务所必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分析,在此前提下,网站或者软件登录注册界面收集相关信息时,未向用户提供不同意提交相关信息情况下的其他登录方式的,属于用户非自愿同意提供个人信息;用户主张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指导性案例再次警醒广大APP运营者,要切实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严格遵守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加强企业数据合规体系建设,确保在法律规定的界限内采集使用个人信息,避免触碰法律的红线。(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