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3 21:38:00
8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针对“神医”广告,以及医疗广告、医疗信息和医疗科普难以区分等问题,明确规定医疗广告的发布主体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有助于从源头防止违法医疗广告误导群众作出错误的就医选择。
在市场监管总局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市场稽查专员谷保中介绍,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医疗”的快速发展,医疗广告与医疗信息、医疗健康科普在表现形式上愈发接近;部分不法经营者假借“科普”的外衣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甚至虚构“名院”“名医”吸引患者就医等乱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针对这些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了广告市场秩序集中整治。2025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医疗广告违法案件1666件,罚没金额1278万元。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3批次30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等多个行业,形成有力震慑。
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出台了《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之后又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医疗广告认定指南》,为有力打击违法医疗广告提供更为清晰、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引。
一是聚焦社会反映集中的无资质“黑医院”“黑医生”发布广告误导群众就医选择的问题,《指南》对医疗广告发布主体作出了严格的限定,明确规定了除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发布医疗广告。
二是紧盯借医疗信息公示和科普活动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指南》在明确哪些形式的信息公示和科普活动不构成广告的同时,也列举了借医疗信息公示和健康科普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具体情形。
三是为推动实现对医疗广告乱象的标本兼治,《指南》对市场监管部门与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之间的线索移送、情况通报等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医疗广告的监管,涉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广告经营发布主体等多个方面。谷保中介绍,为切实规范医疗机构依法开展广告宣传,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也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协同,构建起常态化研判会商工作机制。目前,市场监管总局不定期就医疗美容、中医养生等多个领域的广告乱象进行部门间会商,适时调整监管重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医疗广告乱象整治行动。
在加强部门间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方面,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医疗广告违法线索,组织属地查办了一批医疗广告违法案件。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与行业主管部门在联合指导、联合执法等方面通力合作,多次联合开展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就医疗美容广告营销乱象、健康科普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等问题进行工作提示,督促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平台内相关营销信息的审核和清理。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多次与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涉医疗领域飞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行为。
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也依法依规对相关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了处置,实现“管广告、管医院、管医生”同时发力。以北京市为例,近两年,北京市陆续出台了广告发布行为、互联网广告企业合规经营等7项工作指引,结合《医疗广告认定指南》的出台,北京市还将进一步指导重点平台企业完善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管理等制度,依法合规开展医疗广告活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周小丰介绍,今年北京市首次在抖音、快手、微博等3家平台发起“京彩广告”话题宣传活动,将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广泛开展《广告法》《医疗广告认定指南》等普法宣传,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经济日报记者 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