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评IP侵权——“克隆”创意的生意该凉了

姜天骄 2025-06-12 21:30:45

“买不到,根本买不到!”最近,集情绪价值、社交价值、收藏价值于一身的泡泡玛特LABUBU搪胶毛绒产品火爆出圈。但网络上“复制粘贴”的盗版也随之而来,严重影响其IP价值。

“克隆”生意的野蛮生长,早已突破商业道德底线,严重破坏文化产业的创新活力,更触碰了法律红线。从法律角度看,商家未经设计作品作者授权,擅自使用、复制、仿造LABUBU独特形象,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使用、销售、伪造商标或相似、误导性商标,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

近年来,监管层高度关注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国家版权局近年持续开展“剑网”专项行动,明确将IP衍生品纳入重点保护范畴。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盗版的生产窝点、销售渠道展开突击检查。一系列组合拳释放了“违法必究”的信号。

泡泡玛特不仅是Z世代的新宠,也悄然登上海外游客中国购的清单。“一娃难求”不仅代表了中国潮流文化的崛起,也证明中国本土IP的强大魅力。设计师们用创意的画笔勾勒出独一无二的潮玩形象,传递的是中国设计、美学和态度。每一件作品都是精心培育出的绚丽花朵,承载着创作者无数个日夜的灵感浇灌与汗水滋养。每一个反复打磨的细节,每一个线条色彩的选择都值得被市场尊重。

然而,盗版者却将来之不易的创意成果随意“克隆”,以低廉的成本迅速推向市场。这些“复制品”或许在外观上与正品有几分相似,但没有经历创作的艰难,却妄想分享创新成果的甘甜,这不仅是对创作者智慧结晶的践踏,长此以往也会扼杀创作热情、破坏创新生态,进而阻碍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文化产业的核心引擎在创新,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创新。面对盗版,需要多方合力构建防御体系。监管部门要及时亮剑,守护创新火种;企业要积极监测市场,构筑版权护城河;消费者也要回归理性,坚决抵制侵权产品。只有当创意成果得到充分尊重,文化创新的大树才能枝繁叶茂,结出更丰硕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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