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5 11:26:20
近期发布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明确提出,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专家表示,这将为解决主产区“粮财倒挂”难题提供制度保障,充分调动主产区抓粮积极性。
目前,我国13个主产区对全国粮食产量的贡献已接近80%,对粮食增产的贡献超过90%,但也面临着“粮财倒挂”等难题,地方财政收入低、经济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
“三农”问题专家、辽宁大学副校长仇焕广表示,粮食主产区受耕地保护政策限制,产业发展空间有限,而粮食生产效益又比较低。主产区长期处于价值链底端,加工、流通等环节的收益多集中在主销区,产业链利益外溢影响了主产区政府财政收入增长和主产区农民增收。粮食作为准公共产品,价格受到政府调控,人力、农资、土地等成本刚性增长,种粮利润空间受挤压。此外,主产区地方财政结构较为单一,税源相对较少,还要承担农田水利、粮食仓储等公共设施建设成本,中央转移支付仅覆盖部分支出。主产区财政配套压力加重地方财政负担。
我国有800多个产粮大县,是粮食生产主力军,但很多产粮大县都是财政小县。
“希望国家通过政策指引、制度拟定、规划布局等方式作出部署,在项目、资金等方面重点支持产粮大县。”江西省崇仁县副县长艾启荣说。
仇焕广认为,有必要加快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推动补偿方式更加科学、分配更具针对性,真正实现“谁种粮、谁得利”,为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提升主产区发展能力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应完善产粮大县奖补制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向粮食主产区倾斜。进一步加大对产粮大县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合理补偿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付出。
根据粮食产量、播种面积、耕地保护成效等,科学测算补偿标准,使奖补与产粮绩效紧密挂钩,让地方“多产粮、多受益”。对财政困难、人均财力低的产粮大县加大倾斜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重点用于支持主产区的农田水利、科技推广、防灾减灾等公益性支出,减轻地方财政负担。省级统筹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用于粮食主产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提升等。
目前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农业项目的资金支持往往要求地方财政按比例配套,许多产粮大县“粮财倒挂”问题长期存在,配套资金难以落实,降低了主产区基层政府抓粮积极性。
仇焕广表示,亟需从制度上完善中央对主产区的纵向利益补偿机制,破解这一结构性矛盾。加大对主产区重点项目的直接投资力度,逐步提高中央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承担比例,减轻地方配套压力。去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对产粮大县建设高标准农田取消地方配套要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通过中央全额或主要出资,减轻产粮大县财政压力,确保项目落地。”仇焕广说。
在强化纵向支持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是平衡主产区和主销区利益关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制度创新。
仇焕广表示,由中央统筹推动粮食主销区通过财政补偿、产业合作、技术服务等形式,对主产区形成合理支持,逐步建立起“谁受益、谁补偿”的制度安排,实现产销区域之间的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形成粮食安全保障合力。
他认为,推动中央统筹下的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落地实践,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选择部分粮食调入和调出数量较大的省份进行试点。二是合理确定补偿依据,主销区可根据粮食自给缺口按比例缴纳补偿资金至中央统筹“资金池”,再分配至主产区;西部地区粮食主销区可暂时不纳入实施横向利益补偿范围。三是建立补偿拨付使用机制,由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统计部门等,对补偿标准、净调入省份应缴纳补偿金、净调出省份应得补偿金进行测算,构建省际粮食调进调出指标交易的市场化平台,由各省自发确定补偿标准;产区获得补偿资金后,应主要用于提升耕地质量,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补贴力度,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