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彭江 2021-12-03 20:09:25

当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也是金融倾斜支持的重点对象。江苏银保监局充分发挥监管引领作用,指导银行保险机构统筹各项资源,创新产品服务,全力匹配需求,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强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

今年以来,江苏银保监局印发《关于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新发展格局“四保障六提升”行动的意见》等文件,部署金融机构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将其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范围。指导银行机构开展“整村授信”“信用村建设”等活动,进一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可得性、覆盖面和便利度。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积极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 

在优化配套,健全服务体制机制方面,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江苏省分行分别设立乡村振兴金融部或三农金融事业部,其他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通过成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指定牵头部门等方式,加强工作组织协调。二是优化授权流程。如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对县域支行转授单户1000万元以内农户个人经营性贷款审批权限。三是内部定价优惠。全省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惠型涉农贷款均实行75BP-100BP之间的FTP减点优惠。四是加强资源投入。全省银行保险机构基础金融服务网络实现镇村全覆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五是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根据监管指导意见,银行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内部考核评价扣分因素。

据江苏银保监局介绍,按照监管要求,辖内主要涉农银行机构通过常态化走访,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工作。江苏省联社以“整村授信”为重点,以网格化营销系统为支撑,以竞赛活动为抓手,组织各农商行对全省家庭农场逐户开展走访、建档和授信服务。截至10月末,全省农商行累计走访家庭农场16.7万户,新增授信1.8万户、43.1亿元。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开展多轮次“万人进千村”金融服务活动,指导100家一级支行建立103个示范网点,入驻7091个行政村,建档农户20.9万户,预授信14.3万户、648亿元。邮储银行江苏省分行建立“领导小组+部门帮扶+员工参与”三级联动机制,联动村基层党组织,开展“信用村”建设工作。截至10月末,已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3万户,为其中1.2万户提供信贷支持。

在积极创新,加强部门协力协同上,一是发挥数据增信作用。省联社、江苏银行、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江苏省分行积极参与“信贷直通车”活动,利用农业农村部门信息直报系统数据,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信贷服务。截至10月末,“信贷直通车”活动发放贷款2836笔、12.8亿元。二是拓展风险分担渠道。辖内金融机构积极申办“苏农贷”产品,由财政提供增信和风险补偿,为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以信用方式为主、利率不超过LPR+100个基点、线上化办理的的信贷产品支持。三是创新金融产品。全省农商行系统创新推出“富农易贷”信用贷款产品,对省内76个县(市、涉农区)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主动授信。截至10月末,已实施推广行政村1.1万个,授信农户455.1万户、4188.9亿元,用信42.1万户、390.5亿元。

在保险托底,提升农业风险保障方面。江苏保险业一是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各公司积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和高效设施农业开发保险产品,并围绕农产品质量、农业生产雇工意外伤害等领域开展产品创新。如太平洋财险江苏分公司在全国率先推出家庭农场综合保险,同时保障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市场价格变动等多重风险,同步覆盖种养殖多个农产品品种,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产品适配性。二是推进开展“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信贷”。宿迁市法人农商行和政策型农险机构合作开展“惠农保贷”业务,利用农业保险数据增信,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发放贷款2031笔、2.9亿元。推动“农业保险+期货”。人保财险、中华财险等公司加大与期货公司合作,在全国率先推出生猪、鸡蛋、苹果等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运用场外期权等金融工具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实现了农业经营主体与现代金融市场的有效衔接。(经济日报记者 彭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