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设立“基础研究特区”!上海市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李景 2021-10-20 19:13:34

为进一步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推动上海全力做强创新引擎,加快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上海市政府近日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完善布局、夯实能力、壮大队伍、强化支撑、深化合作和优化环境六个方面,提出20项任务举措。

意见指出,到2025年,上海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比例要达到12%左右,承接国家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任务和解决产业目标导向科学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取得一批面向前沿优势领域的重大原创性成果,解决一批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的重大科学问题,建设一批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基地和设施,率先构建与基础研究规律相适应的选题立项、经费投入、项目管理、人才评价等全周期管理机制,力争在若干重要基础研究领域成为世界领跑者和科学发现新高地。

意见提出,要聚焦重点学科和领域,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重点支持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以及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量子科技、变革性材料、生命调控等战略领域和重大方向,强化对新兴交叉前沿领域的布局和支持;要试点设立“基础研究特区”。选择基础研究优势突出的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面向重点领域和重点团队,给予长期、稳定和集中支持,赋予“基础研究特区”充分科研自主权,支持机构自由选题、自行组织、自主使用经费,在科研组织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上给予充分改革探索空间;要完善基础研究选题和任务形成机制,坚持自由探索和战略导向并重,形成原创性科学问题发现和提出机制,以及从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等实践中凝练基础科学问题的机制;优化基础研究支持体系,发挥上海自然科学基金支持源头创新的基石作用,扩大项目规模,加大对探索性和风险性强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培育产出“从0到1”的引领性原创成果。

此外,意见提出要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多元投入的渠道,启动“探索者计划”,引导企业与政府联合设立科研计划,鼓励企业和社会捐赠或设立基金会,探索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同时,培养造就高水平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最大限度激活人才这个第一资源,多管齐下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面向未来培养战略科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实施强基激励计划,加强中青年和后备科技人才培养,建设高水平创新团队,鼓励跨学科和综合交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