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探索中国特色现代企业规制司法制度

李万祥 2021-04-16 23:53:27

4月16日,最高检公布了《“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对未来五年检察工作作出安排。发展规划明确指出,检察事业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新的征程。检察机关“十四五”时期将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企业规制司法制度。其中包括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监督力度;稳慎试点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依法可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涉案企业及其责任人须承诺并践行可管控的整改措施;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据了解,“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将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按照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有三大目标: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精准。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检察产品引领法治进步、促进社会治理、服务经济发展作用凸显,检察公信力明显提升。二是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显著提升。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发展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检察组织体系、检察理论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检察领导体制、职权配置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