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不能“失控”

王轶辰 2020-02-21 13:12:58

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各地楼市政策频频调整,自2月12日无锡十七条发布以来,河北、天津、重庆、浙江、上海、南昌、杭州、苏州等十余省市先后出台房地产业的纾困新政,关于“调控放松”、“楼市上涨”的言论开始在朋友圈刷屏。关于楼市的“恐慌”,我们既不能放大,也不能不警惕,疫情面前,我们既要出台积极的政策帮助房企脱困,稳定经济发展,也要防止调控“失控”,房价快速上涨放大楼市风险。

今年初,突如其来的疫情使不少行业企业陷入困境,房地产行业受到的短期影响不容小觑。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房地产市场急速冷冻,100余城暂停开放售楼处,90余城房源零供应,24城在春节假期周(除夕至初六)零成交、较疫情爆发前一周环比跌93%,随后一周扩大至 27 城零成交、较去年节后一周成交再暴跌95%,这都与往年春节过后成交降幅逐渐收窄形成了鲜明对比。

房地产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业的发展能直接拉动建材工业、建筑设备工业、建筑器械工业以及冶金、化工、运输机械、仪表等行业的发展。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所需要的各种原材料近2000个品种,涉及建材、冶金等50多个生产部门。此外,房地产业发展还会影响家用电器、家具等民用工业以及旅游、园林、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状况。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房地产增加值为69631亿元,较上年增长3.0%,占GDP比重为7.0%。

房地产风险是中国经济的重要风险源,如果房地产业出现动荡,相关行业也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不仅影响经济发展,也可能引发大规模失业,造成社会不稳定,留下发展隐患。为了解决房地产和房企的短期困境,防范楼市风险,降低对经济的影响,我们有必要像救助其它困难行业一样,出台“适当”的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

楼市稳定是第一大计,在调控过程中,关于房价上涨的担忧也不可不防。回顾2003年,受非典疫情影响,全国各大售楼处一度门可罗雀,楼市成交量几乎直线下跌归零。央行“121号文”和国务院“18号文”一冷一热、双管齐下。政策刺激下,大批民营房企崛起,一个又一个地王横空出世,温州炒房团肆无忌惮,房价一路狂飙。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3年上半年,全国有11个省份房地产投资增速超过50%,35个大中城市中有10个房地产投资增速超过70%。其中连续每年上涨20%,甚至上涨30%的屡见不鲜。在杭州上海等地,房地产价格更是几乎翻了一番。

房价暴涨显然也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201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三大指导思想的引领下,过去一年,我国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逐步完善,楼市调控政策指向性明确,投机性需求已经基本从楼市撤离,全国降温城市不断增多,在商品房总体成交量依然上行的行业背景下,房价整体上涨态势得到有效控制,保证了楼市的平稳运行。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1月份,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6.9%和3.4%,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4和0.3个百分点,均连续9个月回落。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6.4%和3.7%,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3和0.2个百分点,均连续10个月相同或回落。

调控的成果来之不易,房住不炒的定位也不会改变,不能改变。财政部部长、党组书记刘昆在2月16日的《求是》杂志发表《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一文称,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

因此,各地在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出台房地产纾困政策的同时,底线都必须是不与中央“房住不炒”定位出现冲突。各地政策不应只盯着土地出让、房产销售,住房租赁市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也是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当前,在疫情影响下,原本脆弱的住房租赁市场受到重创,各地应在灵活调整楼市政策的同时,在政策上有所倾斜,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着力进一步培育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改造老旧小区、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推动房地产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经济日报记者 王轶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