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飞行员增设正高级职称

韩秉志 2019-03-26 22:02:20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民航局印发《关于深化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对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增设正高级职称。

《意见》强调,要完善飞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飞行技术人员的首位,充分体现飞行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破除“四唯”倾向,注重考察飞行技术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实践性,论文不作为飞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进一步淡化学历、奖项等要求,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意见》指出,要创新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方式,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要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坚持以用为本,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飞行技术人员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要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流程,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职称证书网上查询验证。

《意见》强调,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要突出职称评审公益性,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强化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

(经济日报 记者:韩秉志 见习编辑:覃皓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