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查获携带疑似濒危物种—巴西巨骨舌鱼入境案

杨阳腾 2019-01-22 22:51:37

1月22日,深圳海关对外发布消息称,该关隶属皇岗海关在皇岗口岸查获一名旅客违规携带疑似濒危物种——巴西巨骨舌鱼入境,所携带的鱼皮重达8.4千克。据悉,这是该关今年以来在旅检渠道首次查获的疑似巴西巨骨舌鱼入境案件。

图为深圳海关查获的疑似濒危物种——巴西巨骨舌鱼皮。卢明直摄

1月17日中午12时左右,一名男子携带一个大泡沫箱从皇岗口岸入境,引起了海关的注意,关员拦住该名男子,要求其配合查验。在查验区打开泡沫箱后,呈现在关员面前的是2团大鱼皮,重达8.4千克,展开鱼皮散发出浓烈的恶臭味。当事人称是从巴西寄过来的骨舌鱼皮,准备制作鱼皮皮具。经现场查验,海关人员初步判断此鱼皮疑似为濒危物种——巴西巨骨舌鱼,工作人员依法将鱼皮移交处置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图为深圳海关查获的疑似濒危物种——巴西巨骨舌鱼皮。卢明直摄

据现场关员介绍,巨骨舌鱼成鱼体长可达2-6米,重可达100千克。体形巨大,长形,稍侧扁。巨骨舌鱼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二中的保护物种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禁止进行商业性国际贸易。同时,巨骨舌鱼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明确禁止携带、邮寄的水生动物产品。

海关提示,根据CITES和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应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合法的准许进出口证明书。没有证明书的,一律禁止贸易,也不能携带、邮寄进出我国国境。我国法律严厉打击走私珍贵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济日报 记者:杨阳腾 责编:张苇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