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2 21:39:14
11月2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草案在完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加强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健全法律责任等4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维护征管秩序。
税收征收管理法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基础性法律。此次修订草案共6章100条。
在完善税收征管措施方面,草案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协税义务,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草案规定,纳税人的出资人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抽逃资金或者违规注销登记,且纳税人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法定义务,造成税务机关无法向纳税人追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直接向出资人追缴税款。草案还规定,纳税人为上市融资等目的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所多缴的税款,税务机关不予退还。
在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方面,草案明确税务机关对个人实施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不得进入个人住宅,并须保留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用品和费用;对逃税、抗税、骗税行为需要延长追征期的,增设“经设区的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的程序。
在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方面,草案加强涉税信息保护,设定税款滞纳金上限。草案规定,税款滞纳金不得超出税款本数的二倍,并增加了免予加收税款滞纳金的有关情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不再将缴纳税款或者提供担保作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前置条件。
在健全法律责任方面,草案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的法律责任;细化对逃税行为的认定,明确逃税行为的法律责任;补充行刑反向衔接有关规定,明确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依法移交税务机关处理。(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