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1 09:22:06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是促进耕地质量提升与生态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关键举措。
我国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提出,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中办、国办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明确,到2030年,力争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3.5亿亩;到2035年,力争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相关部署要求稳步推进。
目标上,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仅盯住增数量、提产量,更在不超出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护好用好耕地。落实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水土保持等生态工程,有序治理耕地“变薄”“变瘦”等问题,增加耕地集中区的优质生境布局,保护耕地生物多样性,把高标准农田建成环境友好的生态良田。
管理上,推进形成多层级精细化管理体系。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明确了“一平”“两通”“三提升”的基本标准,突出旱涝保收、抗灾减灾、产能提升等基础性、通用性要求。省级层面细化制定田块整治、灌排设施、田间道路、地力提升等具体要求。市县级层面制定简便易行、通俗易懂、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
内容上,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与地力提升。统筹开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鼓励推进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墒情虫情自动监测等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农田保水保土保肥能力、抵御旱涝灾害能力、机械化耕作便捷水平。针对设施老化、标准偏低的高标准农田开展改造提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补齐田间设施短板弱项。
布局上,优化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遵循区域气候、地貌、作物体系的差异,按照优先、限制、禁止等要求,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分类施策。优先在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以及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地区开展建设。
截至2025年底,我国累计建成超10亿亩高标准农田,基本实现重灾少减产、轻灾保稳产、无灾多增产。各地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例如,2025年,吉林新建高标准农田910万亩;截至2025年底,山东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791万亩。
在看到显著成效的同时,也要看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水利建设有待加强。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中,还有一部分缺乏灌排设施。又如,准备不足导致建设质量难以保障。部分地区在项目立项、推进过程中存在盲目性和被动性,农民参与程度较低。再如,重产能轻生态的情况影响可持续发展。有的地区出现过于追求大田块、过度硬化路面沟渠等现象,阻隔耕地系统物质循环,破坏生物多样性,削弱农田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自我调节能力。
面对上述问题,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科学统筹建设规划,强化全过程监管,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在统筹水土资源禀赋基础上,科学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支持在光温条件优越、水土适配的粮食主产区开展建设,对其中具备耕作条件的撂荒地优先进行整理复耕,严格控制水资源欠缺等地区的建设规模。推广浙江等地的“多田套合”实践经验,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提升空间利用效率。
二是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在项目前期强化立项论证,建立健全农民在立项、设计、实施和验收等环节的参与机制。在项目后期严把验收关,将项目设计明确的建设内容与标准等纳入验收工作,构建和完善“第三方评估+异地交叉核验+社会公示监督”等多种形式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验收结果公示与异议申诉通道。明确责任主体,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全周期责任倒查和终身追责机制。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重治理土壤酸化、遏制面源污染,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细化为可执行、硬约束的技术规程和验收标准。对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相关绩效考核中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地理数据与应用分析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