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万祥 2026-06-25 20:21:59
6月25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寄递毒品犯罪,检察机关依法予以打击,协同推进行业综合治理,斩断毒品流通“隐形通道”。
针对“互联网+寄递”毒品犯罪高发问题,检察机关常态化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推动寄递安全“三项制度”(即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严格落实。在广东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案件中,陈某浩多次组织、安排他人通过寄递渠道向境内外贩运毒品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数量巨大,被依法判处死刑。(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