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将面临更严惩罚

李万祥 2026-06-24 22:30:30

6月23日,商标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强化规范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对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具体看,草案明确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变化,草案二审稿规定,“商标的使用”包括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施的使用行为。

针对商标代理市场竞争失序等突出问题,草案增加规定,商标代理机构及其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应当报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备案。各级管理商标工作的部门、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对于商标代理机构未依法备案的,草案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草案还完善处理境外商标侵权案件相关规定,加强我国企业境外权益保障,明确以欺诈等不正当手段为中国境内委托人办理境外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损害委托人利益或者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处理、处罚。(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