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金融法草案

李万祥 2026-06-24 22:30:14

6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草案立足金融领域基础性法律定位,强化对金融各领域法律法规的协调统领,聚焦突出问题,补齐补强金融法治的空白盲区和短板弱项,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草案共11章95条。草案坚持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解决制约金融高质量发展中的法治难题。在强监管方面,草案将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全面强化“五大监管”,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健全监管责任分工体系,强化监管履职保障和监管问责;促进部门间、央地间的监管分工协作;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

在防风险方面,草案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机制,压实各方处置责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风险处置原则,强化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重点解决处置授权和处置资源不足等问题;强化风险处置与司法程序、刑事打击的有效衔接。

在促高质量发展方面,草案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增强金融政策与财政、就业、产业等政策的协调配合;鼓励金融资源投向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强调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