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世遗文物“重修顺济桥记”石碑回归,人民法院这样做!

李万祥 2026-06-05 20:58:29

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案例显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禁止令、行为保全、公益诉讼等司法措施,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红线,积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泉州市文物保护中心与王某某诉前行为保全案,是人民法院运用诉前行为保全制度保障文物安全,助力文物回归的典型案例。案涉“重修顺济桥记”石碑系泉州世界文化遗产顺济桥的旧碑本体,记载了顺济桥重修过程,反映了闽台两地深厚历史渊源与文化联结。

顺济桥始建于南宋嘉定四年,曾是泉州古城与晋江南岸的重要陆运枢纽,承载泉州重要的海丝商贸与城市交通记忆。该桥现为顺济桥遗址,作为“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21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2019年间,有群众向泉州市有关部门反映在王某某经营场所内,发现疑似泉州世界文化遗产顺济桥遗址遗失石碑。王某某因不了解文物价值,长期将石碑放置在屋外,当作普通石桌使用。泉州市文物保护中心经鉴定确认后,曾与王某某交涉返还事宜,王某某口头表达返还意向,但协商尚未取得实效。2024年12月,泉州市文物保护中心向法院申请进行诉前行为保全,要求王某某妥善保护并禁止转移。

为确保文物得到妥善保护及防止转移,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裁定:王某某对持有的“重修顺济桥记”石碑立即就地采取保护措施,禁止改变该石碑原状;禁止王某某将“重修顺济桥记”石碑迁移、转让、抵押、质押及运输出境。

为有效防止文物流失和损坏,法院还确定了“调解促推优先、司法强制力保障”的处置方案,并作出保全裁定,告知王某某遵守裁定要求,确保文物安全。在各方的积极协调下,最终通过调解促成王某某返还石碑。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贯彻文物“保护第一”工作要求,将文物安全作为紧急优先保护的法益,依申请及时裁定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消除文物损毁转移风险,促推调解凝聚共识,为文物保护提供司法支持。(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