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6 22:01:40
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防范和惩治家庭内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一方面压实法定监护责任,督促监护人履职尽责,另一方面从严惩处虐待残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
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裁判明确,监护权既是权利更是责任,任何逃避责任的失职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规制与惩处,以此从源头防范家庭内部侵害未成年人行为。虐待未成年人绝非“家务事”,而是触碰法律红线、践踏人伦底线的违法犯罪。
对以管教为名施暴,且在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后,仍然变本加厉实施虐待的,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对长期实施虐待、残害,手段残忍,致未成年人死亡、罪行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直至判处死刑……人民法院以绝不姑息纵容的司法裁判,向以“为了孩子好,不打不成器”“家事免责”等为借口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说“不”,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
有效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遭受来自家庭内部的侵害,需要司法机关、职能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努力。在相关案件处置中,人民法院依托校园法治工作室,联动政府职能部门,综合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撤销监护资格、刑事追责、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判后回访等举措,构建“发现—干预—追责—救助—保护”全链条保护渠道,推动形成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