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民营经济新增13条”

李景 2026-05-14 18: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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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去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和“民间投资13条措施”,在“民营经济32条”基础上,近期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简称“民营经济新增13条”,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民营经济新增13条”政策导向十分鲜明,就是“提振信心、稳定预期、支持发展”,突出表现为“力度更大、突破更强、落地更实”三大特色。

一是力度更大,政策含金量高。首先是拓宽投资领域,在国家7个领域基础上,我省将开放领域拓展至9个;其次是提高参股比例,在国家要求具备条件的项目,民资持股比例可不低于10%基础上,我省进一步明确将具备条件的核电、深远海风电项目民资持股比例提高至“不低于20%”;第三是建立专项论证机制,规范民资参与程序,并首次明确未经论证不得审批(核准),真正让民间资本“有的投、愿意投、放心投”。此外,明确基金、用地、用能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由原“3个不低于70%”提升为“3个不低于80%”,做到政策可量化、可监督。

二是突破更强,改革创新点多。浙江省聚焦企业痛点堵点大胆创新,推出人才自主认定、支持民企参与人工智能、金融精准支持、权益保护升级、为企服务提效等27项独创性举措。例如,着力提高企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奖项占比,探索整合涉企科创平台,精简规范涉企榜单评选,让企业更加安心研发、放心经营。另外,在资金支持方面,持续加力扩大无还本续贷规模,2026年新增5000亿元以上,后续余额保持每年5%以上增长,用真金白银赋能企业发展。

三是落地更实,企业获得感强。这次出台政策紧扣企业急难愁盼,力争做到务实管用、直达快享。例如,针对政策获取难,计划建设浙里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平台,实现“政策找企业”和“企业找政策”双向贯通,破解惠企政策“找不到、看不懂”的老大难问题,明确政策执行的办理流程和标准,形成工作闭环,保障政策真落地、企业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