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5 09:42:00
“十五五”规划纲要围绕“提高发展型消费比重”作出部署,提出规范发展教育和培训消费。教育和培训消费包括为获取学历、技能,学习新知识或提升综合素质而支付的教育培训、知识付费课程等费用。这种消费通过投资于人,服务于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国民素质的提升,是典型的发展型消费,是消费升级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基础。
伴随着政策引导、技术革新以及社会对人力资本长期价值认知的深化,我国教育和培训市场逐步走向更加规范、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阶段,更加着力于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和终身成长。当前,我国教育和培训消费呈现总量增长、结构分化、受众群体多样化、从阶段性向终身化延伸的特征。一是占比高,增速快。2025年,全国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3489元,同比增长9.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1.8%,是仅次于食品烟酒、居住和交通通信的第四大消费类别,成为家庭重要支出项。二是消费结构日趋多元。尽管K12教育培训依然是最大细分市场,但内部分化明显,传统学科培训收缩,素质教育、能力提升、兴趣培养需求旺盛,数字教育市场蓬勃发展。三是受众群体从幼儿到老年实现全覆盖。青年群体为提升竞争力付费成为常态,老年群体在线学习参与率大幅提升。
同时也要看到,在教培市场扩张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存在虚假宣传、缺乏资质、价格欺诈、卷款跑路等行业乱象,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规范发展教育和培训消费,近年来出台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管理办法》等,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预收费监管与风险防范,明确准入标准与分类审批,规范培训行为与内容备案,构建协同监管与执法体系,引导行业自律,培育健康生态,取得显著成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挖掘我国教育和培训消费的新增长点,需立足消费理念、学习主体、消费内容和形式等的新情况新变化。一是消费理念变化。从以应试为主,转向追求综合素养、职业能力、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二是学习主体变化。从过去以K12教育阶段学生为主,快速扩展到覆盖婴幼儿和老中青的全龄人群,其中职业提升与老年教育成为用户增长最快的板块。三是消费内容和形式变化。从单一的学科辅导转变为“教育+科技”“教育+产业”“教育+生活”等融合模式,具体表现为人工智能支持的个性化学习、产教融合的订单式培训以及融入社区与家庭场景的泛在学习服务等。
作为提高发展型消费比重、释放服务消费潜力的重要一环,规范发展教育和培训消费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背景下,教育和培训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要从规模扩张转向对学习者多元、优质、个性化终身学习需求的积极响应。对于供给方,需在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激活市场机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服务供给,健全机构资质、课程、收费等信息公开公示机制,建立教育服务标准与信用评价体系,并加强监管。对于需求方,应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引导理性消费,提升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树立科学教育观。未来,可从以下方面着力,规范发展教育和培训消费。
第一,锚定教育强国目标,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将统筹推进“双减”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作为重点任务,明确要求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严控学科类培训,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引导教育和培训回归育人本质,服务于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和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第二,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构建良好生态和优质供给。加强预收费监管、明确产品标准和售后服务保障等,有效维护市场秩序,让群众敢消费、愿消费,从而激发消费潜力。完善内容备案、质量评估、收费规范与政府指导价等制度,推动教育培训供给方从依赖营销扩张转向专注于内涵发展与效果提升,形成以质量为本、可持续发展的良性业态。
第三,引导资本有序运行,服务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资本和资源投向符合教育规律、真正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优质教育服务领域,遏制短期逐利行为和功利化行为,将教育消费潜力转化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
第四,应对重大技术革新,把握教育数字化转型主动权。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刻改变教育培训的内容、方式和人们的消费习惯,个人知识生产者、跨界创作者等纷纷加入服务供给行列,通过短视频、直播、付费专栏、订阅社群等形式提供教育和培训内容。这种“去机构化”的供给模式,既带来市场活力,也对行业规范与治理提出新挑战,亟须从政策、标准、监管等多层面协同推进,引导教育和培训消费在规范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