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落地前夕的政信信托市场:老产品还在卖 新组合已露面

2026-04-22 13:20:10

“单一融资主体的政信类信托产品已无法备案,我们在售的单一融资主体产品是之前备案的,预计下半年这类业务的大部分产品会转换成两个或四个融资主体。”一家央企信托公司销售人员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2025年10月发布的《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信托产品投资于同一资产的比例提出要求,组合投资未来或从可选项变为必选项。记者调研发现,当前政信信托市场呈现多轨并行景象:传统单一主体的老模式产品尚未退场,“两个融资主体+两个担保主体”的双主体产品同时在售,四主体组合产品也已零星露面。这场从单一主体到组合投资的转变会给信托公司带来哪些挑战,中小信托公司如何实现差异化突围?

记者获得的某央企信托公司在售的一款政信信托产品推介书显示,资金主要用于向融资人发放信托贷款,以及投资于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现金管理类产品等。产品融资人仅一家——湖州南浔新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体评级AA+,其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为南浔区财政局。担保方是浙江兴上合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分期发行,业绩比较基准分三档:认购金额100万元至300万元,为4.4%/年;认购金额300万元至1000万元,为4.6%/年;认购金额1000万元以上,为4.8%/年。

“我们大部分政信信托产品的融资方都是单一主体。”上述央企信托公司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市场上存在两个融资主体、两个担保主体的双主体产品。此外,还有少量的四主体产品,即资金分散至四个城投平台。“下半年,预计我们的大部分产品会转换成两个或四个融资主体。”在产品区域布局方面,这家公司主要聚焦江浙等经济发达地区,投向这些区域的产品基本上未发生过逾期。“目前有政信信托业务的公司并不多,全行业不超过20家”。

有业内人士透露,近期市场上出现了伪组合产品,即产品形式上设置了四个或四个以上投资标的,表面上符合组合投资的数量要求,但底层资产实质上高度集中于同一地级市乃至县域,或多个融资主体之间存在隐性互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