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优质营商环境

柳文 2026-04-18 17:54:12

在“法治浙江”建设20周年之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推出16条务实举措,部署开展“优治、优审、优服、微创新”的营商环境“三优一创”工作,助推浙江打造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

“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惩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服务并行,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助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浙江省高院副院长蒋卫宇表示,在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破产审判、涉企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全省法院系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2025年,浙江全省法院开展“执护营商”集中行动486次,执结案件5.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61.55亿元。此外,探索建立“失信限消名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为2.4万家诚信企业修复信用。在全国工商联第7次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活动中,浙江法治环境排名全国第一,社会信用、司法公正、知识产权保护等指标得分均居全国首位。

为推动《意见》落细落地,浙江省高院制定《2026年度服务保障最具竞争力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聚焦突出问题,部署开展“法护创新生态”“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涉企纠纷源头治理”“商事审判提质增效”“企业胜诉权益兑现”“‘企呼我应’投诉处置”等六大专项行动。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但创新活动天然伴随未知风险。为呵护创新生态,浙江探索完善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治理规则,依法保障科创主体、人才合法权益,努力让创新受到真保护、严保护。

浙江省高院民三庭相关负责人透露,在“法护创新生态”专项行动中,将加大对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等核心前沿领域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产出和运用;依法审理科技成果权属、发明人资格纠纷案件,依法确认专利等科技成果所有权归属,依法保护科创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享有更大自主权,保障科创人员获得合理回报。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浙江省高院研究室主任刘伟英表示,将进一步优化涉企纠纷源头治理、涉企案件审判质效、涉企司法服务保障,完善司法服务保障评估机制,探索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