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支持30个左右城市(群)提升货运能力—补链强链用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

苏瑞淇 2026-04-18 09:02:58

近日,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支持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的通知》提到,自2026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支持30个左右城市(群)实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聚焦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6轴7廊8通道”范围,以铁路为骨干,以公路为基础,充分发挥水运、民航比较优势,加快建设综合交通枢纽集群、枢纽城市及枢纽港站“三位一体”的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系统。

“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于提升物流效率、增强供应链韧性、打通运输堵点与薄弱环节有着迫切的需求。”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推动物流交通综合成本下降,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促进经济社会运行效率提升,这是立足长远的考量。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白景明认为,推进货运交通枢纽建设,有利于进一步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提升综合转运效率,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为有效扩大内需提供支撑。

《通知》明确,对纳入年度支持范围的城市(群),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建议,结合财力情况,采取“奖补结合”方式,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予以支持,并加强对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的公路建设等其他相关项目资金、中央企业资金的统筹协调。

其中,奖补资金按照交通运输部核定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安排,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奖补比例分别为40%、50%、60%,实施第一年按每个省内城市(群)5亿元的上限标准予以补助(跨省联合城市群补助总额按7亿元上限控制),用于启动相关工作,后续年度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奖励。总体奖补资金按照每个城市、省内联合申报城市群原则上不超过15亿元、每个跨省联合申报城市群原则上不超过20亿元控制。

“资金奖补的比例安排考虑到了不同区域的财力差异与实际建设的需求。”白景明认为,应科学精准设定绩效目标,不能脱离当地的发展阶段和实际建设的条件;充分考虑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让此前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能够把国家综合货运枢纽建好、运营好。同时,全国性综合货运枢纽与集疏运体系建设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双方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应的资金安排,保障资金到位,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对于工程建设的施工标准与质量要求,应有明晰的评估办法,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资金落实到位、效能充分发挥,体现出综合枢纽的建设目标与辐射带动的作用。”何代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