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4 07:45:08
当前,我国不断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一方面,数智技术加速渗透至内容生产、传播与消费各环节,网络文学、数字影视、云演艺、沉浸式展览、数字博物馆等新业态蓬勃发展,文化企业数智化运营能力明显提升,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逐步形成。另一方面,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稳步推进,IP跨媒介开发日趋成熟,以“文化+科技”为代表的融合模式不断催生新场景、新体验,文化供给不断丰富,触达效率大幅增强,数字文化消费在居民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持续上升。
文化产业数智化转型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项目重技术展示、轻文化表达,数智化停留在形式叠加层面,未能真正实现技术与文化内涵的有机统一;产业链上下游数据孤岛现象尚未根本破除,跨界协作缺乏统一标准与长效协同机制;中小经营主体在数智化转型中面临人才储备不足、资金支撑薄弱、技术应用能力有限等多重瓶颈。此外,数字文化产品同质化现象依然存在,高质量、原创性内容供给仍显不足,知识产权保护与数据安全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更好推动文化产业数智化转型,需在以下方面实现突破。
一是以数智化转型促进文化价值再生产。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始终在于内容,数智化转型的意义是在数据与算法的基础上重新构建文化价值的生产方式。大数据分析能够深入把握文化消费走向,为内容创作与产品开发指明方向,使文化产品更加贴近市场需求。大数据与用户画像技术要以用户的需求为中心,重视不同受众群体的偏好,实现内容的精细化投放。如短视频与网络文学平台通过用户点击、停留时长与互动行为分析,不断改进推送的内容结构,显著提升了用户黏性。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大幅降低了创作门槛,推动文化创作从专业化向大众化延展。随着人们对精神产品要求的不断提高,要坚持技术服务内容,丰富原创内容与文化表达方式,推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促进文化价值再生产。
二是推动关键技术与文旅场景的深度融合。文化产业数智化转型的关键在于技术能否真正应用到具体场景中,形成可感知、可体验的文化产品。深度融合需要技术应用同文化场景在逻辑、叙事、情感需求等方面实现无缝对接。当前,AR、VR等技术正推动文旅体验从观光式走向沉浸式,许多文化遗产因此被重新激活。以故宫为例,通过三维重建与虚拟漫游,游客得以近距离观察建筑与文物的细节,身临其境感受故宫文化魅力。技术的深度应用,让文化遗产不再是静态的展品,而成为一种可交互的体验形态,推动实现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平衡。
三是更好激活文化市场的数字消费需求。用户需求的活跃程度影响着文化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这需要从供给端和需求端双向发力。在供给端,持续创新数字文化产品与服务形态,通过打造高质量的数字影视、云游戏等新型业态来丰富人们的生活方式。在需求端,着力提升全民数字素养,特别是用户对数字文化的认知与接受度,并通过改善消费环境来降低消费门槛。可借助文化IP的多元化开发,将影视、动漫、游戏与文创产品有机结合起来,将潜在兴趣转化为实际的消费行为,促进数字文化消费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与发展环境。文化产业数智化转型离不开制度支撑。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数据安全标准,防范盗版风险,保护创作者相关权益。不断完善文化产业数智化转型发展规划,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数智化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和初创团队创新创业。推动高校合作建立跨学科的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相关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鼓励建立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促进技术供给与文化需求精准对接,探索建立数智化转型成效评估机制,引导行业从“有技术”向“用得好”转变。
总体而言,推动文化产业数智化转型需各方面协同发力,坚持文化价值引领,建立健全内容质量评价体系与数字文化伦理规范,以技术创新作为持续驱动发展的核心动力。加大对原创IP孵化、复合型人才培养、关键技术研发的长期投入,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跨区域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在此基础上,将数智技术与文化内容深度融合,依靠完善的制度体系和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文化产业在数智时代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
(作者系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