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保康推动野生动物保护与民生保障协同治理

柳洁 2026-03-24 14:03:24

湖北保康县,八山一水一分田,森林覆盖率超84%,金雕、中华斑羚等国家保护动物在此栖息繁衍。随着2022年全县域、全时段禁猎政策落地,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稳步回升,野猪等损毁庄稼的情况频发,农民护粮易触法律红线,护青与护生的矛盾成为山区基层治理的一道考题。

面对生态保护的刚性要求与民生保障的现实需求,保康县检察部门在法理与情理间寻平衡,在办案与治理中求贯通,走出了一条野生动物保护与民生保障协同发展的法治路径。

2024年秋,村民张某某为保护玉米地免受野猪侵扰,不慎触犯非法狩猎罪,成为犯罪嫌疑人。“我只是想护住收成。”他的诉求也成了压在办案检察官心头沉甸甸的责任。据统计,近三年保康县检察院共受理36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涉案80余人中超四成是类似的普通农民,均为保护庄稼不得已而为之。

“简单‘一诉了之’,难解群众心结,更易激化矛盾”。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宏介绍,办理此案时,他们坚持法理情相融,到张某某所在村委会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村干部、村民代表、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办案检察官既讲明野生动物保护的生态意义,同时直面致害防控短板,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经综合考量,张某某猎获野猪一头、猪獾一只,猎获物数量较少且主观恶性较小,综合认定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得到村民广泛认同。

个案化解只是治标之策,源头治理才是根本之法。要从根本上破解护青与护生的矛盾,必须深挖案件背后的治理梗阻,找准问题症结,推动从治罪向治理转变。保康县检察院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联动行政机关、人大监督等多方力量,打出一套治理组合拳,推动护青与护生从矛盾走向协同。

以公益诉讼撬动属地责任,针对案件高发乡镇监管漏洞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当地政府织密基层保护网;以检察建议促进行业协同,向县级主管部门提出分层分区禁猎、建立致害补偿保险机制、组建专业护青队等建议,形成部门联动监管格局;以“人大+检察”凝聚监督合力,推动制度性变革,2025年7月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县域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案件频发问题的专题报告》,系统剖析矛盾根源,提出综合防控与政府补偿机制等建议,获全票审议通过,让办案环节发起的治理探索上升为县域公共决策。

“检察机关办案,不仅要做到案结事了,更要通过法律监督,为生态保护筑牢法治屏障,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安居乐业。”保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涛表示,制度的落地,让民生期盼有了实实在在的支撑。

2025年11月,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生效,截至目前,当地已为12名村民完成保险理赔,赔付金额共计20582元。在上周的检察官回访中,拿到赔偿款的两峪乡东湾村村民孟祥平感慨:“保险能赔,以后再有野猪来啃庄稼,我也不用干着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