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2 19:28:28
经济日报记者从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获悉,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积极构建高效便捷的统筹性企业服务体系,打造放心、安心、舒心的生产经营环境,海南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海南省安商惠企重点举措二十条》。
海南省安商惠企二十条重点举措主要包括:落实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职责、畅通常态化政企沟通协商渠道、优化“政企约见”服务、建立实施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构建项目招引落地运行统筹性服务机制、实施企业(项目)服务专员“首问负责制”、构建主动发现研判解决问题机制、强化自贸港政策解读落实落地、提升12345热线“总客服”服务质效、增强惠企政策智能化兑现质效、强化企业合规性指导服务、建立营商环境问题多元协调解决机制、建立紧急诉求快速直通会商机制、着力降低企业综合营商成本、依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监管、切实减少涉企重复调研、强化企业服务体系信息化支撑、推进设立企业服务专区、着力提升行政效能、积极营造尊商亲商安商的营商文化。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海南省安商惠企重点举措二十条》提出,各市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职责与客观实际,通过“蓝海”营商环境对话会、外资企业圆桌会议、民营企业“老爸茶”座谈会等方式,定期组织沟通交流活动,及时听取、回应、解决企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各类合理诉求。通过“海易兑”全量归集各级惠企政策,加强各级各类惠企政策的统筹管理,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等模式,扩大“免申即享”事项清单范围,优化“免申即享”工作流程,实现惠企政策“免申请、零跑腿、快兑现”,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着力提升政策获取的便利度。
在听取企业诉求方面,《海南省安商惠企重点举措二十条》提出,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重大紧急困难和问题,可以通过企业服务专员、12345热线、“企业码”等渠道,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市县政府提出组织会商研究的紧急诉求。相关市县、部门负责同志经研判认为有必要的,原则上要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或者委托相关负责人听取意见,组织会商研究,推动实质性解决企业诉求。对于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紧急诉求,相关市县或者省级部门职责不明确的,营商环境建设部门可根据企业诉求,组织会商研究,推动解决。营商环境建设部门负责人经研判认为有必要的,原则上要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会商研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实质性推动解决企业紧急诉求。情况特别紧急的,相关市县和部门要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听取意见,研究会商,推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