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网售食品迎来新规将于5月20日起实施

李思雨 2026-02-27 19:07:37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2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并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部新规将于今年520日起实施。

提升外卖“放心指数”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细化了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要求外卖平台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新规要求商户必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经营项目、地址与资质证书必须保持一致;商户必须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设施维护、操作规范等要求,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或委托他人代工;对于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必须要设置专门标识。

压实网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孙会川介绍,从监管角度来说目前现行法律法规对网售食品安全,尤其是平台企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具体规定比较少,相关要求与网络销售实际情况不太适配,导致企业无章可循、监管无法可依的问题较为突出。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平台提供者对平台内食品销售行为负总责管理责任包括设立专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建立入网审查、风险管控、违法行为处置等全流程管理制度等。入网食品销售者要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括入网前应当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保障所销售食品安全,规范信息公示、经营宣传、贮存配送等行为,依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风险防控机制。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三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相互监督、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经济日报记者 李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