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7 06:14:04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
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是能够产生积极就业带动力、有利于提升就业质量和扩大就业容量的发展方式。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以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为代表的新就业群体快速壮大。最新数据显示,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促进其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关乎民生福祉,也关乎发展全局,是稳就业扩就业的重要着力点,更是形成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关键支撑。
应该看到,新就业群体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不少现实挑战。社会保障与灵活就业衔接不够顺畅,部分从业者在工伤、医疗、养老等方面保障不足,抗风险能力较弱;平台算法调度和考核机制在提升效率的同时,也可能加重劳动强度,劳动者权益保障仍需强化;不少岗位技能结构单一、上升通道不够清晰,在技术迭代加快的背景下,职业稳定性面临一定压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必须把新就业群体摆在更加重要位置,聚焦其现实需求,从发展理念、制度供给和治理方式等方面协同发力,加快形成更加包容、更具韧性的就业友好型发展格局。
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产业是就业的载体,就业是产业的支撑。加强产业发展与就业协同是拓展新就业群体就业空间、提升就业承载能力的重要抓手。要把稳就业嵌入产业布局全过程,在培育平台经济、现代物流、数字服务、社区服务等就业吸纳能力强的领域时,同步提升岗位创造能力,推动形成“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增长、产业升级促进就业提质”的良性循环,让广大劳动者在产业壮大中实现稳定就业、持续增收,不断增强新就业群体的发展信心与获得感。
完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劳动权益保障机制是稳定新就业群体的重要基础。应加快健全适应新就业形态的权益保障制度,明确平台责任边界,规范报酬支付和工时管理,强化算法治理与安全保障,畅通劳动争议调解与维权渠道。通过以制度规范稳定预期、以规则公平保障权益,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运行有序的新型劳动关系,让新就业群体安心就业、体面劳动。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国际经验表明,持续提升劳动者技能,是保持高就业率的重要支撑。2000年以来,欧盟就业率和劳动参与率总体稳步上升,2024年就业率达75.8%,终身学习体系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普及是其重要支撑。从国内经验来看,深圳通过“工匠”培育计划,让“骑手变工匠”从愿景变为现实。促进新就业群体高质量就业,应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围绕数字技能、服务技能与复合型能力开展精准培训,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推动新就业群体由“灵活就业”向“稳定就业”“技能就业”转变,不断提升就业质量与收入水平。
优化公共服务保障。营造更加友好的就业环境,关键在于让新就业群体留得下、融得进、有保障。截至目前,北京已为新就业群体筹集“一张床、一间房”保障性住房1.6万套。只有把“根”留住,才能让新就业群体更有安全感与归属感。要完善灵活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就业服务和法律援助,在住房、子女教育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提供更具可及性的制度支持,促进其更好融入城市发展。加快健全适应灵活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养老、医疗、失业和职业伤害保障向新就业群体延伸,织密风险防护网,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从“城市过客”变为“城市主人”。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韩晶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