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全面建成

顾阳 2026-02-12 15:24:08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围绕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对未来5—10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电力生产组织方式由计划全面转向市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在层次架构、功能品类、价格机制、参与主体、治理体系、基础规则等方面基本成型。多层次协同的市场架构基本形成。截至2025年底,我国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6万亿千瓦时,较2015年提升约7倍,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不足15%上升至64%,除保障性和自发自用电量外全部通过市场实现。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标志,也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提出新的要求,电力生产方式、消费模式、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新能源占比不断提升、新模式新场景加速形成,对用电成本和可靠性提出更高需求,迫切需要以改革创新手段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体系。

《意见》明确了到2030、203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两个阶段性目标,即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成熟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跨省跨区和省内交易有机融合,电力资源的电能量、调节、环境、容量等多维价值全面由市场反映,电力资源全面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电力为主体、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给的关键支撑,也是推动经济稳步增长的基本要素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邢伟说,此次《意见》从推动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健全电力市场的各项功能、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广泛参与、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制度体系、强化政策协同等5个方面,重点部署了19项重点任务,其中不乏一些创新举措。

比如,在优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现路径上,《意见》首次提出,各层次市场要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探索相邻省内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的可行方式,并对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容量等不同品类市场之间的衔接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助力新能源更好参与电力市场上,《意见》立足国情,围绕沙戈荒大基地、分布式新能源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项目,提出差异化的入市路径。对标国际,提出聚合省间绿电交易、签订多年期绿电合同、强化绿电消费溯源等具体举措,更好满足出口外向型企业和外资企业绿电消费需求。明确提出条件成熟时探索实行两部制或单一容量制跨省跨区输电价格,为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外送创造条件。

在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上,针对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各类新型主体,《意见》提出了促进新型主体灵活参与市场交易的措施,引导各类新型主体理性投资、规范运营、健康发展。《意见》还首次提出,逐步实现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

“实践证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有效促进了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有效平衡了安全保供、绿色转型和价格稳定,为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体制和市场支撑。”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持续加强对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政策,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堵点卡点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建设,主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市场化方向,为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