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乔金亮 2026-02-09 16:35:49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农村改革的核心任务,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则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生成与演进始终内嵌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呈现鲜明的时代特征。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盘活集体资产价值、破解集体经济发展困局、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举措。中国式农业现代化进程决不能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乏力、农民错失红利,而要通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注入发展动能,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

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安徽农业现代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耿鹏鹏表示,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联结深度还不充分,产权改革强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市场能力的效果还不明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产业发展滞后,持续增收压力较大,带动集体增收、农民致富的效果相对有限。症结在于,农村集体产权权能还不健全,资产盘活与产业发展亟需清晰模式和精准赋能,缺乏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专业人才、推动能力和内生动力。同时,经营管理规范性还不够,容易造成改革效能难以充分释放,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

专家认为,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本质在于,形成“产权赋能—产业支撑—规范运营”的赋能模式,实现集体资产盘活、经营效益提升、成果农民共享的发展目标。关键是,如何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优势。因此,需要创新改革与发展的衔接路径,通过系统性举措深化产权改革、优化发展模式。

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仇童伟表示,为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效充分融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全链条,实现改革与发展同频共振,可围绕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

深化产权明晰与权能完善,筑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根基。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中之重在于要将明晰产权归属、完善权能配置、规范交易结构的改革目标落到实处,稳步扩大农村集体产权结构开放性,强化市场能力。为此,要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担保、继承等方面的权利,形成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鼓励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借鉴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营理念。同时,需要平衡优化政策要求与市场逻辑之间的关系,构建风险防范机制、严控新债增长,有效隔离市场经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创新资产盘活与产业发展,激活新型集体经济内生动能。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核心在于,依托改革成果,拓宽发展路径、提升经营效益,破解同质化发展、低水平运营难题。为此,要结合村域资源禀赋,创新资产盘活模式,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化、高质量发展;鼓励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强村公司等经营主体,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企业法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共同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整合闲置集体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殖、农旅融合、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培育“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村集体+企业”等联农带农模式,盘活集体资产、提升经营效益、带动村民增收,实现集体与农户共赢,激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能。

强化人才支撑与规范管理,保障集体经济长效发展。培育专业人才,提升农村人力资本积累水平,规范经营管理是扩大改革成效,持续推动新型农村集体健康发展的关键。为此,要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育,重点培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人才、农村产业发展人才,鼓励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致富带头人投身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深化改革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推动产权改革成效持续释放。同时,要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议事决策、经营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既要发挥基层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壮大集体经济根基,又要赋权赋能、赋权强能,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积极性与能动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长效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