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2 22:39:03
医疗用麻精药品具有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记者2月2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近期,最高法就进一步加强医疗用麻精药品监管向国家卫健委发送司法建议,推动构建更为严密的麻精药品监管体系。对此,国家卫健委采取有力举措推进麻精药品流弊问题治理,并研究起草有关规定。
当前,被滥用的麻精药品种类繁多,主要为依托咪酯、美托咪酯、曲马多、右美沙芬、合成大麻素等。据了解,一些不法分子瞄向医疗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作为传统毒品替代物滥用、贩卖,导致新型毒品案件数量总体呈增长趋势。
一些医院、诊所、药店等成为麻精药品流出的一个渠道。个别医务人员、医药从业者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工作之便向不法分子非法提供、贩卖麻精药品;个别患者及戒毒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利用医疗机构监管漏洞,获取麻精药品后加价贩卖。此外,还有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相勾结,从周边及欧洲国家走私三唑仑等麻精药品,以及含麻精药品成分的“减肥药”。

“有的患者或其亲属由于不了解有关规定,或因嫌麻烦,或出于经济考虑,将自己或亲属治疗后剩余的麻精药品,通过网络平台或病友群转售,触碰法律红线。”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李晓光说,从司法实践看,当前部分此类违法犯罪发生是由于我国治疗后剩余麻精药品回收渠道不畅所致,需要采取相应举措畅通药品回收渠道,调动病患及其亲属上交治疗后剩余药品的积极性,这有助于从源头上消减此类违法犯罪。
最高法提醒公众,要遵医嘱服用麻精药品,不要超量或者滥用药物,治疗后剩余的麻精药品应妥善处理,切莫贪图小利转售他人,否则有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