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协同持续挖掘内需潜力

范云朋 2026-02-02 17:02:45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的一揽子政策(以下简称“一揽子政策”)。随后,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协同出台相关政策,围绕扩大内需的核心任务构建了相对完备的制度安排,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水平显著提升。

从政策内容看,“一揽子政策”强调目标、重点与工具的整体统筹,呈现出清晰的政策框架。“一个目标”即扩大内需,响应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战略任务,目的在于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需求不足的主要问题;“两个重点”则聚焦激发民间投资和促进居民消费,分别指向投资与消费两大内需引擎。在工具层面,围绕企业端、投资端和居民端系统性推出贷款贴息、担保支持、风险分担等政策安排,形成覆盖生产、投资和消费全链条相互衔接的政策组合。

“一揽子政策”是宏观调控模式的创新性突破。长久以来,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于各自的工具框架内协同推进,对稳固经济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当前阶段,单一政策工具的作用边界逐步显现。具体而言,财政扩张在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时,须全面权衡资金成本与风险约束;货币宽松政策对实体经济需求的拉动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揽子政策”借助财政贴息、担保增信和风险分担等制度性安排,将财政支持融入金融中介服务和市场化融资全过程,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溢价,提高资金对实体经济真实需求的支持效率。由此,财政政策的信用支持功能与金融体系的资金配置功能实现联动,在更好服务扩大内需的同时,推动资源配置结构的优化。

“一揽子政策”是针对“供强需弱”结构性矛盾的精准施策。近年来,我国供给端在制造业升级和产业链完善等方面持续优化。“一揽子政策”聚焦促进消费与扩大投资两大内需引擎,进一步将政策支持传导至需求侧。在消费端,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举措,通过降低居民消费的资金成本,并支持服务业供给能力的修复与拓展,促进消费需求与供给能力的相互匹配。在投资端,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以及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对解决民营企业融资约束和风险溢价偏高的问题具有针对性,有利于改善投资预期与融资条件。在居民和企业部门风险偏好相对谨慎、消费和融资需求释放有限的情况下,政府信用和财政资源的介入,有助于改善微观主体资产负债表状况,为内需持续修复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一揽子政策”的推出有利于增强政策的可预期性,为经济动能转换营造相对稳定的宏观环境。当前,我国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传统房地产及部分基建投资增速放缓,新兴消费与高技术投资正积聚动能,离不开政策环境的持续支持。“一揽子政策”凭借稳定且可预期的制度安排,为市场判断宏观政策导向提供了重要参考,有助于企业和居民在投资与消费决策中形成相对稳定的预期。并且,以机制协同为特色的政策组合,可引导资金和资源更多地流向服务消费、高技术产业等转型方向明确的领域,缓解需求不足对动能转换阶段经济运行的制约。如此,既能在短期内应对增长压力,又能在中期为经济结构调整提供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

就预期成效而言,在短期内,财政与金融协同发挥作用,有望直接挖掘内需潜力。贴息及担保政策能够降低企业和居民的融资成本,改善其现金流量状况,促使部分被抑制的消费与投资需求得以释放,为经济运行提供坚实的托底支撑。从中期视角看,随着资金更多流向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领域,内需结构有望得到优化,消费升级和投资转型的趋势将更为明显,有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从长期来看,“一揽子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对构建协同机制、风险分担机制和全链条管理机制的探索,将为完善宏观调控范式提供重要经验,推动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从“并行运用”加快迈向“机制协同”,进而增强宏观经济治理的协调性与系统性。

“一揽子政策”的推出是我国推动宏观调控范式迭代升级、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的重要实践。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增强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一揽子政策”精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突破传统宏观调控模式下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并行发力但协同性不足的局限,借助机制性联动优化政策传导逻辑,构建起契合新时代经济发展需求的协同调控体系,充分彰显了我国宏观经济治理理念的深化以及治理能力的提升。这为破解内需瓶颈、巩固经济发展基础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也为完善现代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积累了宝贵经验。

转载自《光明日报》(2026年2月2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