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规范就位 慈善信托发展可期

2026-01-20 15:13:13

1月19日,“上善”系列百利宏荣才慈善信托完成备案,慈善信托再添新成员。

作为信托公司业务三分类之一,慈善信托目前规模已突破百亿元,并于近日迎来了信息公开规范——民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公布《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办法》的正式实施,慈善信托将迎来新发展阶段,未来或将呈现资产结构多元化、“慈善+金融”深度融合、业务专业化与精细化等发展趋势。

近段时间,多家信托公司在慈善信托领域动作频频。例如,上述“上善”系列百利宏荣才慈善信托由上海信托等担任受托人,备案财产总规模为10万元,信托财产用于开展助学、助教、扶贫、济困等相关慈善项目;平安信托在2025年末备案了分别关注可持续发展和未成年人救助的两单慈善信托。

慈善中国官网数据显示,截至1月19日,全国已备案的慈善信托数量达2792单,财产总规模达106.51亿元。

“慈善信托具有多重制度优势。”万向信托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是灵活性与定制化,慈善信托的设立目的、期限、财产管理方式等均可根据委托人的意愿量身定制,可满足多元化的慈善需求;二是财产独立性及永续性,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安全有保障,同时通过专业资产管理,可以实现慈善本金的保值增值;三是透明度高,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负有严格的受托责任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有效保障慈善财产的规范运作,回应社会关切。

近年来,慈善信托政策体系持续完善。2023年信托三分类新规确立公益慈善信托为信托公司业务三分类之一;2025年9月份修订发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正式确认其主业属性;近日,慈善信托又迎来了信息公开规范,两部门联合发布的《办法》共二十六条,内容包括明确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主体和渠道、细化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监管三大方面。

中国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袁田认为,《办法》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有关信息公开规定的细化和落实,充分体现了管理精细、操作透明、监管从严、广泛监督等特色,内容涉及主管部门、从业机构、社会公众各个方面,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慈善信托“信任可见、阳光行善”,促进我国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慈善信托不仅是信托公司重要业务之一,也是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站在百亿元级规模发展新起点,业内人士纷纷认为,未来慈善信托发展空间广阔。

“作为发展慈善信托的重要主体,信托公司亟须提升关于慈善信托的运营能力。”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研究员帅国让表示,一方面,需要建立慈善信托项目中后期评价机制,提升项目筛选、项目实施以及项目联合管理经验;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可与政府部门、社区街道、慈善组织、高净值客户、律师事务所以及社会服务机构等建立密切合作,形成慈善信托生态圈,及时满足委托人对于慈善信托的定制化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