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实现“医保政策范围内生育‘无自付’”

薛志伟 2026-01-02 21:26:52

记者日前从福州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福州市进一步完善医保生育支持政策助力我市人口高质量发展有关措施》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福州市实现“医保政策范围内生育‘无自付’”“生娃不花钱”的目标。

《措施》创新构建了“三个包”立体化支持体系,涵盖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住房、教育、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努力托起万千家庭稳稳的幸福。

在降低生育成本方面,《措施》实现产前检查职工全免费、居民在3000元支付限额内全免费;住院分娩医保政策范围内职工、居民全免费;取消“分娩镇痛”医疗服务项目的先行自付,并100%报销;同时将政策覆盖范围扩大至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在加强儿童健康服务方面,《措施》对2026至2028年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一方在福州市参保(含省医保)或具有福州市户籍的,在3个医保缴费年度内由政府予以全额资助参加福州市居民医保,同时提高婴幼儿门诊报销封顶线,并规范开展儿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首先要保证“生得安”,服务礼包包括为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源头预防服务;在22家市县属公立助产机构全面推行孕产妇免陪照护服务,构建生育期间“亲情陪伴+专业照护”双轨服务机制;为新生儿提供户籍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集成服务,并将参保服务关口前移至分娩医院,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办理参保缴费;绘制涵盖助产、托育、母婴服务等机构的“生育服务一张图”;整合热线功能,一站式解答群众困惑。

《措施》在住房、教育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护航。住房保障方面,面向市中心四城区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因生育人口需改善居住条件的,提供公租房房源调换服务;自2026年1月1日起到2026年6月30日止,对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等四城区新购商品住宅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给予最高3万元至5万元购房补贴。教育保障方面,强化托育服务供给,建成投用市托育中心附属托育园,普惠托育托位占比稳定在5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在学前教育阶段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严格落实免除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政策,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对于全市2026年及以后出生并落户的二孩、三孩,二孩入学全面落实“幼随长走”政策,三孩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按照家长意愿就近自主入学。

同时,《措施》着力保障女性权益与再就业,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产假、育儿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为100家小微企业免费提供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10项全链条服务;加强对生育再就业女性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500元到3000元的培训补贴,助力生育女性重返职场。

为确保政策在最快的时间内迅速落地,直达每一个家庭,福州市同步推出5个“一”保障措施:即开通“12345”生育专题热线,多部门联动答疑解惑,精准回应群众关切;开展一轮政策落地业务培训,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开辟一个生育服务线上专区,即依托“e福州”新搭建“安育福娃”一站式生育服务平台,设置5大板块,实现政策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公示、权益保障等服务集成;成立一个机构,即市、县两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通过整合公立医院的优势医疗资源,为群众提供从孕期指导到婴幼儿托育照护的全链条健康咨询服务;开启一系列宣传,将在全市对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力争做到政策红利家喻户晓,使有需要的家庭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