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31 23:39:39
日前,国家药监局、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药品监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高素质药品监管人才队伍。
近年来,国家药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发现人才、着力培养人才、科学引进人才、合理使用人才,人才规模稳步增长,人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效能持续释放,有力支撑了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的关键时期,药品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意见》紧密围绕药品监管改革发展需要,提出了加强重点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组织实施等三方面12条举措。
《意见》提出,要加强药品审评审批、检查稽查、检验检测、标准研制、监测评价等专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审评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建立覆盖研发、注册、生产、经营等全过程的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培养创新领域检验检测人才,加强药物警戒机构人员力量配备,推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科学监管。《意见》同时提出,要加强市县级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了市县级从事药品监管工作人员中具有医药相关专业背景人员的比例要求;要建设中国特色中药监管人才队伍,分层次、分专业、规模化构建中药监管人才队伍;要构筑药品监管领军人才队伍,以国家级、省级技术支撑单位为主要载体,分领域培养、选拔、引进一批领军人才;要培育优秀青年人才队伍,鼓励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到监管工作一线锻炼,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大案件中“挑大梁”“当主角”,工作成效作为职称评审、职务职级晋升等重要参考。
《意见》明确,要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分领域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才骨干、加快推进药品监管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加强对全系统专业人才培训和实训。改革人才评价晋升机制,加快推进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对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予以政策倾斜。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可对高层次人才实行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形式。创新人才流动配置机制,探索推动人才跨部门、跨区域一体化配置,支持建设药品监管人才高地、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
《意见》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党管人才政治责任,将人才工作列入本级党委(党组)重要议程。做好经费保障,在药品监管资源配置和服务体系建设中强化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和支持。营造良好生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强化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精神激励,切实引导人才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经济日报记者 佘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