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1 11:12:4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体要求。明确健康保险未来一段时间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阶段性目标。二是深化健康保险改革。分别对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即商业医疗保险、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疾病保险等四大类险种的发展重点进行规划,同时规范各类经办承办服务。三是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保险公司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升数智化应用水平,增强健康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四是加强健康保险监管。强化监管引领,规范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优化健康保险发展环境。建立健全行业规范体系,促进多方协同合作,加强健康保险知识普及。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意见》起草主要遵循以下思路:一是明确健康保险不同细分领域相应要求,丰富健康保险保障内涵,拓宽产品形态和功能,支持浮动收益型健康保险发展,构建新型健康服务保障体系。二是夯实行业基础,提升保险公司专业能力,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强数据积累和挖掘运用。建立健全行业规范体系。推进跨行业信息互通共享,打通数据壁垒。三是加强健康保险公司在专业领域先行探索的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健康保险公司特色化、专业化经营。四是促进健康产业协同发展,支持健康保险对创新药械进行更为灵活、有效的支付,提升创新药械的可支付性和可及性。强调严格按照商业保险的基本原则和客观规律开展城市商业医疗保险业务,提升业务可持续性。五是强化监管引领,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快研究出台浮动收益型健康保险等配套业务细则,督促各保险公司落实《意见》要求,丰富产品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健康保障的需求,为推动健康产业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力量。同时,强化健康保险业务监管,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经济日报记者 杨然)